交通微罪不記點不予檢舉,民怨兩樣情
2024/03/12 13:02:03文/記者 許怡雯行政院於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10種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限制民眾進行檢舉,包括但不限於併排、人行道、斑馬線、路口十公尺內以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的違停等。不過,此法一通過,引起了廣泛爭議和討論,甚至還引爆更多的警民衝突與民怨,這點似乎是立法單位沒有預料到。
有網友在社群上爆料,表示自己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不慎遇到路邊違停車輛阻擋,下秒選擇跨越雙黃線繞行,孰料,竟因此被民眾檢舉,罰款900元,相當無奈,這也讓檢舉制度的適當與否,再度引起網友熱議,有人直言檢舉的人太過分了。
而此法一過,明顯路邊違規變多了,新北巿土城與板橋二地,就有民眾違規臨停在行人斑馬線上,員警前來勸離後,立即離開並未開單,竟引起檢舉民眾不滿,還與員警出現口角衝突。而板橋有民眾則是看到違規把機車臨停在人行道上時,竟出言問,你不覺得可恥嗎?一度造成雙方口角。
其實,自從修法通過後,民怨竟更多,口角衝突一直在街頭上演,主要是因為確認微罪不予檢舉時,果然違規變多,民眾無法檢舉時,只好上演衝突。違規駕駛嗆,「你去檢舉呀!叫警察來!」態度不佳讓民眾更加火大,兩方皆不禮讓時,自然就上演街頭口角。
對於修法,許多民眾和行人權益團體對於這項新措施表示強烈的不滿和擔憂。他們認為,此舉將使得行人的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加重了道路的交通亂象。部分人士直言,此舉等於為違規行為開了一扇大門,使得駕駛人不再擔心被檢舉,隨意違停的情況日益嚴重,對行人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不過,政府的立場是希望透過限制民眾檢舉輕微違規行為,以減少職業駕駛因被檢舉而受到的影響,保障其工作權益。此外,修法還包括對於交通違規,僅有被當場舉發的案件才會被記點,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的案件則不予記點。這些措施被認為是在某種程度上放寬了對駕駛人的懲罰。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指出,行政院提出的修法內容是變相放任違規,與過去政府提出的承諾背道而馳,而且根據數據,記點制度並沒有讓吊扣或吊銷駕照的數量上升。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指出,違規就是違規,誰能保證微罪違規就不會釀禍及出人命,且違規記點是汰除不適任駕駛的基本規範,是預警性措施,一旦開放微罪不計點,將導致記點系統性管理制度崩壞。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說,交通零死亡的目標不分行人或駕駛職業團體,交通安全改善與號誌改善不是單一交通部的問題,呼籲未來行政院長應該責成政務委員有跨部會協商會議,並且當作第一要務。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指出,對於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尚未改善前,應該要適當修正道安條例,包含限縮民眾檢舉,因為浮濫檢舉並不會讓交通安全更好。中央或地方政府應該改善道路交通環境,讓駕駛及行人都可以在安全道路上生存。
對於這些爭議和反應,政府和相關部門表示,會進一步考慮公眾的意見,並尋求平衡各方利益,確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然而,如何在保障職業駕駛權益與維護公眾安全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依然是一個待解的難題。
總的來說,政府的這一新交通管理措施,旨在保護職業駕駛的工作權益,但同時也引起了公眾對於行人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擔憂。這一爭議凸顯了在制定交通政策時,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和擔憂的重要性。在推進政策的同時,政府必須考慮到對行人安全的潛在影響,以及這些措施如何影響公眾對交通法規的遵守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