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男孩」涉貪犯3罪!北檢偵結 起訴求刑14年
2025/12/26 13:56:4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小英男孩」鄭亦麟收賄案,這位年僅34歲的政壇新星,在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收受東煒建設董事長陳健盛、陳冠滔父子198萬元賄款,並濫用職權向台電施壓喬電力。
檢方調查發現,東煒建設2021年2月以公司名義向台電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總申請用電36MW。鄭亦麟收賄後,竟向時任台電副總經理蕭勝任謊稱此申請案是「國家重大政策」,詢問松湖區尚可輸配電力餘額。待蕭回報尚可調度8MW輸配電力後,鄭即轉知陳冠滔。
檢方指出,鄭亦麟利用職務對台電的實質影響力,操控台電人員如線偶,視台電如私產。他涉嫌使蕭指派台電員工到東煒公司,建議改為申請32MW用電,核供條件均優於同地區其他申請用電業者,實質排斥其他業者的申請用電。
2022年間,東煒建設計劃在台北市內湖區興建「安康數據中心」,陳姓父子為取得更多用電量以獲取更多利潤,再度請求鄭亦麟違背職務,向台電請託關說。鄭詢問台電後得知可行,東煒同年6月1日遞件申請42MW用電計畫,台電北北區營業處同年月21日同意東煒增加核供10MW。
關於賄款交付,檢方查出鄭亦麟2022年7月間,多次和陳姓父子見面商議,達成用東煒公司虛偽顧問費支付賄款。陳健盛指示兒子製作220萬元顧問費請款單,減去22萬元所得稅扣繳淨額,匯款至鄭胞弟鄭兆麟名下帳戶。
檢方今年8月25日搜索此案時,鄭亦麟的胞弟鄭兆麟早已出境,約1個月後才回台到案。檢方發現,鄭的父母鄭伍廷、李佳珍涉嫌協助洗錢,李佳珍從2023年1月26日至3月28日,分23筆從ATM領取198萬,讓鄭兆麟向稅捐機關申報為收入。
更令人震驚的是,檢方查出鄭亦麟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薪資收入553萬餘元,卻「存現」727萬餘元至三個金融帳戶,扣除申報年度所得679萬餘元,不明財產增加高達601萬4961元,檢方已另分案偵辦是否涉其他不法。
今日羈押期滿的鄭亦麟移審法院時,媒體捕捉到他走下囚車畫面,只見這位曾與擁核人士黃士修筆戰能源政策的「小英男孩」,如今一頭頹廢長髮、全身黑衣、垂頭喪氣步入法院,與8月被搜索約談時大言不慚嗆聲「知道我背後是誰」的傲氣模樣判若兩人。
檢方痛批鄭亦麟偵查中雖承認收賄,但辯稱198萬與介入用電申請無關,根本是「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犯後態度不佳無悔意,建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12年徒刑,與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罪合併應執行14年徒刑。陳姓父子若否認犯罪則建請判處3年6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