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癲癇發作衝撞釀1死1重傷!還不是第一次發作撞死人
2025/05/22 11:31:0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台南市玉井區發生一起重大車禍。20日下午一輛廂型車行經玉井老街時,突然失控衝撞路邊散步的一對夫妻,造成61歲張姓男子當場死亡,60歲吳姓妻子重傷送醫。
肇事的38歲嚴姓駕駛到案後表示,自己因癲癇發作才導致意外發生,並稱對事發過程毫無記憶。警方調查發現,嚴男15年前也曾因癲癇發作肇事,造成1人死亡,當時被判處緩刑。如今悲劇重演,警方已依過失致死罪將其送辦。
這起事件再度引發社會對癲癇患者是否適合開車的討論。事實上,在2020年9月之前,交通部曾嚴格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駕照。然而,因聯合國公約認定此舉涉及歧視,政府進行修法,開放讓「可控制」的癲癇患者考取駕照。
現行規定採有限度放寬,癲癇輕症患者只要檢具3個月內醫療院所開立的「2年以上未發作診斷證明書」就可考領機車、普通小型車駕照。癲癇患者的駕照效期僅有2年,需定期換發,若未按期限換發,監理單位將逕行註銷駕照。
針對此次事件,交通部表示已研擬修法,將與衛福部、勞動部等單位介接就醫、保險等資料。一旦發現駕駛人出現失智、癲癇、青光眼等症狀,相關單位將通知監理單位,主動鎖定潛在風險駕駛要求複檢。若醫生判定身體狀況不適合開車,須強制繳回駕照,未繳回可註銷駕照。
交通部強調,現行規定一方面可減少隱匿病情考照的黑數,有利交通安全管理,另一方面也鼓勵患者就醫並追蹤治療。若發生交通事故,受害者也能得到合理的保險理賠。
然而,死者家屬對此次事件感到悲憤。死者胞姊透露,弟弟是家中經濟支柱,還需照顧身心障礙的孩子。她質疑道:「有病為什麼不去看醫生?為什麼不吃藥?」
這起悲劇再次凸顯了癲癇患者駕駛管理的重要性。交通部表示,目前修法草案已獲行政院審查通過,後續將依程序函送立法院審議。社會各界也呼籲相關單位能更嚴格把關,以確保道路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