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當詐騙車手!被要求「禁抽菸、嚼檳榔」維持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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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女當詐騙車手!被要求「禁抽菸、嚼檳榔」維持好形象

2025/02/27 13:01:52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近日,台中市發生一起網路假投資詐騙案件,揭露了詐騙集團使用代理人手法的新型態犯罪。一名28歲的李姓女子因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協助詐騙44歲李姓男子共計505萬元新台幣,被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需入獄服刑。

根據清水警方的調查,案件起因於沙鹿區的李姓男子輕信網友介紹的網路投資訊息。詐騙集團透過LINE平台,以「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等話術誘騙李男投資。李男先後依指示面交及匯款現金等方式,共投資約505萬元新台幣到指定帳戶和收款人。當李男欲提領假網站所顯示的獲利時,遭LINE客服要求需再繳付290萬元才能提領,這時李男才驚覺遇到詐騙,隨即向清水分局報警。

警方與李男配合,與詐騙集團相約面交,成功逮捕前來取款的詐騙車手。被捕的李姓女子供稱,她於去年5月透過網路應徵工作後,被詐欺集團指派成為車手。詐騙集團不僅教導她如何應對警方盤查,還要求她「保持形象,5公里內禁吃檳榔、抽菸」等行為,以取得被害人信任。

案發當天,李女依照詐欺集團透過「Telegram」的指示,先前往沙鹿區某間超商附近花圃,取得事先放置的工作證和收款收據等物品。隨後,她前往與李男面交,出示虛偽姓名的工作證及假公司的收款收據。就在李男交付款項的同時,埋伏的清水分局警力立即包圍現場,當場以現行犯逮捕李女。

清水分局長蔡慶星表示,近來詐欺犯罪中「假投資」詐騙案件持續居於榜首。除了欺騙投資大眾外,詐騙集團還會以「打工」名義欺騙和利用民眾向假投資被害人收取款項。雖然一般人可能會辯稱不知情,但法院仍會認定其具有詐欺或洗錢的共犯關係。

這起案件凸顯了網路詐騙手法的演變和複雜性。詐騙集團不僅利用網路平台進行詐騙,還透過僱用代理人來執行交易,增加了執法難度。警方呼籲民眾提高警惕,面對網路投資訊息時要特別小心,避免輕信不明來源的投資機會。同時,也提醒求職者注意工作內容的合法性,避免無意中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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