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釐清土石方處理制度 強化全流向管理防堵違規棄置
2025/12/24 11:04:53文/記者 賴君欣
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與清運制度引發的各界關切,高雄市政府23日邀集相關業者及市議會召開座談會,針對制度架構與執行現況進行說明。市府強調,並未改變既有「出土端(A)—收容處理場所(B)—最終去化(C)」的三階段清運管理機制,過去與現行制度皆不存在由出土端直接運送至最終去化端的作法,近期亂象主因在於部分土石方未確實轉運、未完成最終去化,導致流向不明甚至違規傾倒。
市府指出,內政部已於113年5月15日函頒「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明確要求強化最終去化及流向管理,建立三階段全流向管控體系。配合中央政策,高雄市政府已提出修正「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並送交市議會審議,期在工程推動與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依中央處理方案,出土端須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落實減量、公共工程土方交換及源頭分類;收容處理場所則需具備暫屯、分類、加工與再利用功能;最終去化端負責最終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藉此健全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全流向管理。
↑圖說:高雄市政府12/23邀集相關業者、市議會召開座談會,明確說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與清運議題。(圖片來源:高雄市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說明,為因應政策方向並紓解短期去化壓力,市府已盤點港區整地用地、台電灰塘區等合適場址,預估可提供約728萬立方公尺的去化量能,並公告「高雄市申請農業用地整地審查作業要點」,開放符合規定的土方移入農業用地整地使用。未來配合高雄港區填築工程,仍可持續提供足夠的去化空間。
工務局強調,現階段政策重點在於加強出土端管理,並輔導土資場完善設備與作業流程,確實執行暫屯、分類、加工及再利用,同時建立處理後土方品質標準,使其符合最終去化場所的允收規範。在制度尚未成熟前,若由工地自行分類後直接運送至最終去化場所,恐因夾雜營建廢棄物而衍生管理漏洞,並不適宜貿然推動。
針對近期清運價格上漲的反映,工務局表示,透過多場公聽會與座談溝通,業者已更清楚制度運作,價格應回歸合理市場機制。目前高雄市已有13家合法土資場,若相關公會認為價格不合理,也可依法設置土資場處理需求,以平衡供需、降低清運成本。對於不當哄抬價格或聯合壟斷行為,市府將依法查辦,維護市場秩序。
此外,針對僅需短期暫置土方的工地需求,工務局表示,將修正暫置地點規定,不再侷限於同一街廓,但須兼顧土地使用管制與環境安全,並符合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相關法規,後續也將另訂暫置管理辦法,確保流向透明、責任明確。
工務局最後指出,近期查獲的違規棄置案件,部分源於建商未依規定清運,亦有土資場未落實核准的分類與處理程序,已嚴重影響環境安全與土地使用秩序。市府將持續加強稽查,對違規行為依法從嚴究責,防堵破壞國土保安與農地農用原則,確保營建工程與環境管理並行不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