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板南線「揮刀劃傷高中生」 她殺人未遂判4年6月加監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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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板南線「揮刀劃傷高中生」 她殺人未遂判4年6月加監護2年

2025/11/04 13:25:52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北捷板南線「揮刀劃傷高中生」 她殺人未遂判4年6月加監護2年

去年11月8日晚間10時15分,一起驚悚的隨機攻擊事件在北捷板南線車廂內發生。43歲的王姓女子從新北市板橋新埔站搭乘往頂埔方向的列車,途中突然持隨身攜帶的美工刀,朝一名17歲鄭姓男高中生的頭部及頸部揮砍。

根據法院調查,王女與被害學生素不相識。王女供稱,她先前曾遭人跟蹤騷擾,當天搭乘捷運時聽到後方有人發出嘲諷聲音,誤認該名高中生就是跟蹤騷擾她的人,因而拔刀攻擊。這起突如其來的暴力事件,造成男學生左臉8公分、左頸1.5公分、左耳2公分的撕裂傷,以及鼻子2.5乘0.1公分的擦傷。

事發當時,鄭姓高中生奮力抵抗王女的攻擊,車廂內其他乘客見狀立即上前協助壓制王女,才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傷害。然而,王女在車廂內公然揮刀的行為,已經引發第1節到第6節車廂乘客的極度恐慌,民眾紛紛逃竄避難。混亂中,王姓、蔡姓等多名乘客在推擠逃離過程中受傷。

這起事件不僅造成人員傷害,更嚴重影響捷運系統的正常運作。該班列車因處理事故,到站時間延長至原來的6倍,連帶影響後續班次的正常運行,對大眾運輸系統造成重大干擾。

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詳細檢視王女的就醫紀錄及醫院鑑定報告。法官認定,王女確實罹患思覺失調症,案發當天因疾病發作出現幻聽、幻覺症狀,導致她的現實感與認知能力嚴重受損。在犯罪當下,她的選擇能力與忍耐力顯著降低,無法正確判斷現實狀況。

儘管王女在案發後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能與被害的高中生達成和解。法院合議庭在量刑時考量多項因素:王女針對未成年少年犯下殺人未遂行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應加重其刑;但同時考量她患有精神疾病,以及犯罪屬未遂,依法予以減刑。

最終,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4年6個月。此外,考量她的精神狀況需要持續治療與監督,法院同時裁定,在刑期執行完畢或獲得赦免後,王女必須進入適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接受2年的監護處分。

針對這起事件,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提醒民眾,若在捷運車廂內遭遇類似攻擊事件,應優先使用背包、雨傘等隨身物品保護頭部、頸部等重要部位,同時大聲呼救引起其他乘客注意,並盡可能與施暴者保持安全距離。警方強調,一般民眾若無近身制伏的專業訓練與經驗,不建議直接上前壓制攻擊者,以免自身受傷。

遇到緊急狀況時,民眾可立即按下車廂內的緊急通話鈕與站務人員聯繫,或撥打110報警電話。警方接獲通報後,將同步通知捷運警察及轄區分局警力到場處理,確保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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