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答應「給168萬聘金」婚後卻不給!岳父怒告 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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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答應「給168萬聘金」婚後卻不給!岳父怒告 法院判決出爐

2025/10/28 11:36:27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2015年,一名化名小明的男子迎娶妻子時,與岳父小華簽署了一份聘金協議。根據協議,小明同意支付168萬元聘金,其中18萬元先行支付,餘額則每月分期支付2000元。然而,婚後小明並未履行協議,導致9年後岳父決定提告。

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協議有效,判決小明須立即支付19萬6千元,並自2025年7月起至2078年10月止,每月支付2000元。這意味著小明將在未來的53年內持續償還聘金。

小明在庭上辯稱,當初是被岳父「刁難婚禮」才被迫簽署協議,認為協議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他還指出,雙方原本約定禮金應全部由男方收領,但婚禮當天岳父卻擅自拿走禮金,導致協議條件未達成。

然而,法院認為給予聘金屬於我國傳統習俗,並非不法或社會不能容忍之行為。關於禮金問題,法院指出小華在簽約時就明確表示「聘金歸聘金、禮金歸禮金」,協議中也未提及禮金,因此不認同小明的辯解。

這起案件引發了社會對於婚姻傳統與現代契約精神的討論。有人認為聘金制度已不合時宜,也有人強調遵守承諾的重要性。無論如何,這個長達63年的還款判決無疑將對小明的人生產生深遠影響,而本案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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