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沉迷線上賭博狂輸!他怒告詐欺遭打臉
2025/09/17 14:21:2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去年5月,一名化名阿榮的男子自行下載了一款娛樂城APP進行線上賭博。在短短5天內,阿榮向該APP儲值高達28萬元。然而,由於遊戲過程中一直無法獲勝,阿榮在朋友建議下懷疑自己可能遭遇詐騙,於是決定向提供帳戶給娛樂城的A女提出告訴。
根據台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檢方指控A女將個人名下的銀行帳戶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該集團以投資博弈可獲利為由,誘使阿榮在短時間內匯入大筆款項,隨後立即將資金轉移。然而,A女及其辯護人堅稱不知情,並強調阿榮是自願進行線上賭博,並非遭受詐欺。
在庭審中,阿榮承認是自己在網路上看到娛樂城資訊後,主動下載APP並開始遊戲。他表示,整個過程中並未與任何人直接聯繫,儲值操作也只是按照APP指示進行。直到遊戲更新後無法獲勝,經朋友提醒才懷疑可能遭詐騙,這才前往派出所報案。
法官在審理後認為,從阿榮的陳述可以看出,他明知該娛樂城為線上賭博網站,卻仍然自願下載APP並進行儲值和賭博。即使無法提款,阿榮也未立即認定是詐騙行為,反而繼續投入資金。直到朋友提醒後才萌生被騙的想法,可見並非出於自身判斷。
法官進一步指出,阿榮進行儲值的目的是為了獲得遊戲點數進行投注,並非因為被詐騙而誤解情況下交付財物。同時,使用A女帳戶的人僅是經營網路賭博業務,並未涉及詐欺取財的行為。因此,所獲得的款項也不屬於洗錢防制法所規範的特定犯罪所得。
最終,法官裁定A女的行為與檢方起訴的幫助詐欺取財、幫助一般洗錢的罪名不符,因此判決A女無罪。然而,本案仍有上訴的可能性。
這起案件凸顯了線上賭博的潛在風險,同時也提醒公眾在進行網絡金融活動時要保持警惕,以免落入非法或詐騙的陷阱。同時,也反映出在判斷是否構成詐騙案件時,法院會仔細考量當事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而非單純依據金錢損失來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