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別藥材真偽! 消基會進行黃耆等4種中藥材基原鑑別
2025/08/12 16:29:49文/由NOW健康授權轉載
【NOW健康 楊芷晴/台北報導】國內的中藥材主要來源為境外,加上各種藥材的產地也不盡相同,有些中藥材品項因慣用名稱的差異,就容易出現同名異物、同物異名、混淆誤用、代用及偽品等情形,特別是許多植物經過乾燥及切片等加工過程後更是難以辨識,功效也不盡相同,若是誤用藥材,除了價格的差異外,也會影響民眾的用藥安全,因此中藥材的鑑定就顯得十分重要。
防止誤用或使用劣質藥材確保用藥安全 可上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查詢
中藥材基原鑑別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藥材的品質和安全,防止誤用或使用劣質藥材,從而保障用藥安全和有效性。傳統上無論是業者或消費者,都以觀察如藥材的顏色、形狀、大小、質地、氣味等特徵來區分中藥材品項,但外觀與性狀鑑別都需要專業知識與長年的經驗累積,且也容易造成主觀誤判情形發生,因此隨著時代的演變,除了建立龐大的資料庫讓鑑別藥材更方便外,也會以顯微鏡觀察其切片組織及內容物,或其他如去氧核醣核酸(DNA)等鑑定技術,以更精確的方式鑑別辨識中藥材的真實性。
但許多中藥材並非消費者平時觸手可及,且許多中藥材自古以來就為「藥食同源」,除了可以治療疾病外,也可以當作食材使用,或者將部分中藥材添加在食品中用以調養身體,稱之為「藥膳」。針對可作為食品使用之中藥材,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公告37種「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自2018年2月22日生效,可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上查詢。
消基會挑選陳皮、黃耆、苦杏仁及五加皮4種藥材 進行基原鑑別測試
有鑑於消費者無法確認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是否正確,本會特別挑選「陳皮、黃耆、苦杏仁及五加皮」等4種較容易誤認或誤用的中藥材進行基原鑑別測試,以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注意。
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初於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的中藥行或蔘藥行等地,告知店家購買陳皮、黃耆、苦杏仁及五加皮等4種中藥材,每種藥材購買10件,共計購得40件。40件樣品中僅有2件為包裝樣品,且標示來自中國大陸,其餘皆為散裝樣品。
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市售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品名、重量、廠商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批號、類別、炮製方式(屬毒劇中藥材之應標示項目)、產地(國家)、保存方法與使用建議注意事項」。由消基會進行價格和標示調查,禾百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中藥材基原鑑別測試。經檢視,僅有2件(編號2及21號)為包裝樣品,也符合規定。
▲陳皮基原鑑別測試結果。(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1.陳皮
陳皮為芸香科(Rutaceae)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變種的乾燥成熟陳年果皮。中藥材分為「廣陳皮」和「陳皮」,味苦且帶有橘子的芳香,有調理脾胃、祛濕化痰的功效;根據研究,陳皮也含有橙皮苷、類檸檬苦素、揮發油、維生素B1等成分,可入膳或泡茶,但對胃酸過多者、服藥期間及孕婦等,陳皮則為禁忌。
陳皮並非新鮮的橘子皮曝曬乾燥,依據《本草備要》記載,放置3年以上的柑橘皮才能稱作「陳皮」,柑橘皮顏色會隨著每年晾曬而轉黑,且放愈久,香味愈濃、藥用效果愈好,通常陳皮要經炮製、乾燥、陳化,讓其中的揮發油成分散失後才能使用。經鑑別,10件樣品皆為陳皮。
▲黃耆基原鑑別測試結果。(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2.黃耆
黃耆又稱為黃芪或北耆,為豆科(Leguminosae)植物蒙古黃耆 Astragalus mongholicus Bunge(A. membranaceus 〔Fisch.〕 Bunge var. mongholicus 〔Bunge〕 P.K.Hsiao)或膜莢黃耆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unge之乾燥根,味甘,具有補氣升陽及利水消腫的功效;根據研究指出,黃耆因含有葡萄醣醛酸、胺基酸、膽鹼及黃酮類等成分,除了補氣益血外,也可增強免疫功能、強心、調理脾胃、消炎抗菌及養顏美容。但服用過量則容易造成臉頰泛紅或心煩氣躁,火氣大、感冒或經期、懷孕期、陰虛、濕熱、熱毒較重的人等都不適合使用黃耆。
消費者到中藥行購買黃耆時,有時會發現包裝上寫的是「紅耆(晉耆)」,紅耆的根皮為紅色,切面皮部為紅棕色,肉質中心偏黃色。紅耆為豆科植物多序岩黃耆Hedysarum polybotrys Hand.-Mazz.之乾燥根,雖也具有補氣的功效,但效果不如黃耆佳,味道除了較黃耆甜外,也沒有豆腥味,咀嚼後纖維較黃耆多,因此多用於藥膳或食補中。經檢測結果發現,3件為黃耆,其餘7件疑似為紅耆。
▲苦杏仁基原鑑別測試結果。(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3.苦杏仁
苦杏仁為薔薇科(Rosaceae)植物山杏Prunus armeniaca L. var. ansu Maxim.、西伯利亞杏Prunus sibirica L.、東北杏Prunus mandshurica (Maxim.) Koehne或杏Prunus armeniaca L.之乾燥成熟種子。而目前市面上有分甜杏仁(又稱南杏,Prunus armeniaca L.)及苦杏仁(又稱北杏,Prunus armeniaca Linne var. ansu Maximowicz)2種,苦杏仁味苦,以藥用居多,主要藥效為止咳平喘、潤腸通便,但因內含有苦杏仁苷,經水解後會產生氫氰酸化合物,會引發中毒,所以不宜過量;甜杏仁味甘甜,多用於甜品,如市面上的杏仁茶或杏仁餅乾,但過敏族群或腎臟代謝功能較差的人則需注意使用。
此外,苦杏仁外觀呈米黃色的扁心臟狀,頂端略尖,基部鈍圓,左右不對稱。甜杏仁體型較苦杏仁大些、細長且左右對稱,香氣淡而雅緻,這兩者和市面上堅果類「杏仁」並不相同,因為堅果的「杏仁」其實是「扁桃仁」。經鑑別,10件樣品皆為苦杏仁。
▲五加皮基原鑑別測試結果。(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4.五加皮
五加皮屬五加科(Araliaceae)植物細柱五加Acanthopanax gracilistylus W.W.Sm.乾燥根皮,條長且皮厚,呈現不規則捲筒狀,表皮為灰褐色,有稍扭曲的縱皺紋和橫長皮孔樣斑痕;內面為淡黃色,有細縱紋。五加皮體輕、質脆、易折斷,斷面不整齊,呈灰白色;氣微香,味微辣而苦,主要作用為祛風濕、強筋骨及利尿消水腫。根據研究指出,五加皮含有鞣質、棕櫚酸、亞麻仁油酸及維生素A、B1,因此具有抗炎、鎮痛的作用,也可治療慢性氣管炎、神經衰弱、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等,但陰虛火旺者、孕婦則須慎用。
市面上也有所謂的「北五加」,又稱香加皮,屬蘿摩科(Asclepiadaceae)植物杠柳 Periploca sepium Bge.的根皮,主要用於強心、利尿及止痛,除了功效不相同外,香加皮還具有毒性,不可過量及長期服用,以免蓄積中毒。檢測結果發現,2件為五加皮,其餘8件疑似為香加皮。
本次抽驗的4種中藥材,若為藥品誤用,可能構成《藥事法》第20條(偽藥)或第21條(劣藥),可依同法第82條「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第83條「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或第90條「製造或輸入劣藥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則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查詢「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除五加皮列為「供茶包、膳食調理包或萃取後作為原料」外,其餘3種都列為「可供直接食用」,若為食品誤用,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食品原料」,可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但是否違規仍應由主管機關判定。
本次隨機抽樣4種中藥材,以黃耆與五加皮較容易被誤認。依中醫藥司2024年統計資料,黃耆及紅耆的總進口量高達1,200公噸以上,而本次抽驗發現市售容易以紅耆取代黃耆,雖然都是補氣藥,但在口感、味道及效用上還是有些許差異,黃耆及紅耆應名符其實,才能確保療效。參考2008年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指出,抽驗的43件檢體中,僅有9件(20.9%)為五加皮;2020年食品藥物研究年報中也指出,2016~2019年間抽驗的10件中,僅有1件為五加皮,誤用率為90%,顯示五加皮經常被誤用,也未獲得改善。因此,提供建議如下:
中藥聰明買、安心用!從消費者、業者到政府 全方位保障中藥用藥安全
▸給消費者的建議
1.消費者除了到信任的中藥行購買外,最好可以先告知用途,避免業者給予錯誤的藥材。正確藥材才能保證正確的有效成分。
2.若是有包裝的中藥材,需檢視產品的包裝標示是否有提供詳細的資訊,如品名、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保存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等。
3.挑選散裝藥材時,要檢視其乾燥度及脆度,若藥材微濕鬆軟,則較容易腐敗,還需觀察藥材有無發霉、蟲蛀、蟲卵、灰塵附著等。植物類的中藥材顏色不應過於鮮豔、也不應過於均一,且會飄散自然的香味,若是散發酸味,代表可能燻過硫磺。
4.購買時可先詢問店家如何存放藥材;通常應放置於通風、陰涼、避光及乾燥的環境,藥材若長期暴露於陽光或空氣中,容易變質或腐壞。建議購買所需要的用量即可,因為有些藥材的有效成分會隨著時間而衰退。
5.建議民眾烹煮或食用前,可以用流動的清水稍加沖洗,但不宜沖洗浸泡太久,以免流失具有療效的成分。
▸給業者的建議
1.業者應不定期安排課程輔導訓練中藥行從業人員,教導如何提高對藥材的辨識能力,才能減少誤用之情形發生。
2.目前小家庭居多,建議販售業者也可提供小包裝的中藥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給政府的建議
1.主管機關應不定期抽查市售藥材是否有遭到誤用,特別是誤認比例較高的藥材,才能保障消費者。
2.主管機關也應不定期教育業者,告知從業人員如何辨別正確的藥材,才能避免業者將錯誤藥材販賣給消費者,也能避免誤認。應該努力導正使用正品藥材,以確保療效。
文字編輯:楊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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