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家屬控僅30萬和解 巨業稱未實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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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女大生家屬控僅30萬和解 巨業稱未實質協商

2025/08/06 14:22:39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去年9月22日晚間9時許,巨業客運305路公車在台中市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落實轉向停看行,導致在行人穿越線上撞擊並輾斃20歲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事發後,巨業高層及司機到靈堂下跪,也多次公開向家屬鞠躬道歉,表示會善盡責任不推諉。

然而,時隔數月,家屬等到的卻不是當時的承諾。今年4月,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姓司機,案件目前進入一審審理。近日,家屬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出巨業公司僅願意以30萬元與家屬和解,態度冷漠,彷彿施捨,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家屬質疑,事故發生當日,施姓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出現明顯的疲勞駕駛情況,已違反巨業公司所投保的責任保險契約條款,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為由拒絕理賠。家屬認為,巨業在安排人力調度上未盡管理責任,應負連帶責任,卻將損失轉嫁給受害家庭。

對此,巨業交通公司於8月7日發表聲明稿澄清,表示雙方因配合案件偵查程序並尊重被害人家屬意願,尚未進行實質協商,於此期間也未表示僅願以30萬元和解。巨業強調,公司將持續依法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進行協商,以善盡公司依法所應負擔的責任。

巨業也指出,施姓司機今年4月才遭台中地檢署起訴,案件近期甫經台中地檢署起訴移審,現雙方正委託律師嘗試聯繫安排調解日期。對於家屬律師聲明中提到的「駕駛超時、疲勞駕駛」等情,巨業強調此與檢察官起訴所載認定事實內容不符。

然而,家屬委任的律師劉建志在個人臉書上發文表示,身為告訴代理人,他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一間經營了50多年的客運企業,究竟是基於怎樣的經營倫理以及企業社會責任,才會用這種態度面對自身安排司機超時工作所導致的悲劇。他認為,事發時的鞠躬不過是企業試圖消弭民怨的鬧劇。

巨業今天以聲明回應,雙方在安排調解日期,尚未實質協商,未表達僅以30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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