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非法廢棄物廠連兩起火警遭起訴 環保局主動移送、重罰逾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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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非法廢棄物廠連兩起火警遭起訴 環保局主動移送、重罰逾40萬

2025/08/04 15:57:23文/記者 賴君欣
林園非法廢棄物廠連兩起火警遭起訴 環保局主動移送、重罰逾40萬

高雄林園區一處地下非法廢棄物處理廠連續於去年9月及12月發生兩起火警事件,引發民眾關注與憂慮。高雄市環保局主動展開調查,發現該處工廠未經許可私自處理廢棄物,違法行為明確,已於去年11月29日將涉案主嫌移送檢警偵辦,近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正式起訴唐姓負責人與其共犯,依法究責。

↑圖說:林園區非法廢棄物處理廠於112年9月發生火警。(圖片來源: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根據環保局調查,該地下工廠位於林園區工業二路,兩度發生火警時皆冒出大量濃煙與顆粒污染物。稽查人員深入查證後發現,唐姓業者雖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清除許可證,卻未經申請擅自於廠區堆置廢泡棉、廢橡膠及廢塑膠膜,甚至安裝油壓剪床、粉碎機等設備進行廢棄物裁切與破碎,未依法領有處理許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構成刑事責任。

環保局指出,此案兩次火警皆產生嚴重空氣污染,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開罰12萬元及22萬5,000元,合計34萬5,000元。此外,該廠再利用登記內容與實際行為不符、廢鐵容器露天貯存且場地未鋪設不透水鋪面,也未設置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及第18條規定,再遭裁罰6,000元與6萬元,總計裁處金額達41萬1,000元。

↑圖說:該非法廢棄物處理廠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私設油壓剪進行廢鐵裁剪。(圖片來源: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目前,該非法處理廠的廢棄物仍處於證據保全階段,環保局表示,待程序完成後,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限期要求業者負責清除,儘速恢復當地環境整潔與安全。

高雄市環保局強調,對於非法處理廢棄物及環境污染行為將持續嚴查重罰,絕不容許危害市民健康與生活品質。局方也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應依法規範妥善管理廢棄物,若市民發現非法棄置或異常污染情形,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07-7317600公害陳情專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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