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在租屋處強壓少女舔胸!賠30萬和解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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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在租屋處強壓少女舔胸!賠30萬和解獲緩刑

2025/07/09 11:00:39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桃園市平鎮區發生一起強制猥褻案件。29歲的潘姓男子趁其前女友及其弟弟外出奔喪之際,在租屋處對前女友弟弟的未成年女友實施猥褻行為。

根據警方調查,當時租屋處只剩下潘男與受害少女兩人。潘男趁機闖入少女房間,違反其意願將其強壓在床上,不僅徒手觸摸其胸部,還用舌頭舔舐其胸部,最終得逞。事後,少女向警方報案,揭露了潘男的惡行。

桃園地檢署隨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潘男起訴。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潘男起初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想請受害人幫忙聯絡前女友,並懷疑受害人可能懷恨在心才做出指控。然而,在證據面前,潘男最終坦承了自己的罪行。

法官在審理時指出,潘男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利用前女友外出的機會對受害人實施猥褻行為,嚴重侵犯了受害人的身體自主權,對其造成難以抹滅的身心創傷。不過,考慮到被告最終認罪,並在調解過程中同意賠償受害人30萬元,受害人也表示願意給予被告緩刑的機會,法官最終做出判決。

桃園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潘男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此外,潘男還必須依照調解內容支付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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