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住宿式長照補助 7/1起分2階段受理申請
2025/06/30 11:51:40文/記者 賴君欣
為減輕失能者及其家庭的照護壓力,高雄市政府自今年7月1日起啟動114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計畫,由社會局與衛生局分別受理申請,針對中、重度失能者入住機構提供最高新台幣12萬元的經濟支持。補助將分兩階段受理,首階段自1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階段自11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逾期將不再受理。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此次補助適用對象涵蓋入住高雄市轄內依法設立的住宿式照護機構,包括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長照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之自費失能及失智養護床,以及兒童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等多元機構類型。
↑圖說:高雄市政府自114年7月1日起分別由社會局及衛生局受理民眾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補助金額依入住條件與長照評估結果區分兩類:若民眾經長照管理中心評估達第4級以上長照等級,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且自114年起入住機構累積滿180天(不含喘息服務期間),即可獲得新臺幣12萬元補助;若為111年底前即已入住機構,但未通過評估或評級未達標,則可申領新臺幣6萬元補助。
針對尚未達180天入住者,補助亦設有彈性機制。若入住天數不足半年,但當年某月已連續入住超過當月1/2日曆天者,將可按比例逐月核發對應補助金,每月分別為1萬元(對應12萬方案)或5千元(對應6萬方案)。
衛生局提醒,尚未完成長照評估的民眾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申請,或由入住機構協助聯繫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進行評估。民眾可透過臨櫃、郵寄或由機構代辦方式遞交補助申請,並備妥契約書、收據等相關文件。
如有申請疑問,民眾可洽1966長照專線,或分別聯繫高雄市政府衛生局(07-7131500轉1715)及社會局(07-3368333轉2448)了解詳情。申請流程與資格資訊亦可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https://gov.tw/D8U)及衛福部長照專區(https://gov.tw/VtD)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