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教練組共諜網!郭書瑤弟弟一審重判3年10月
2025/06/30 11:42:1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台北地方法院於30日宣判一起重大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扯鈴教練魯紀賢被控為中共情工人員,在台發展組織並吸收軍事情報,遭判處10年6月有期徒刑。藝人郭書瑤的胞弟郭伯廷因協助組織運作,被判刑3年10月。其餘8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2年2月至8年不等刑期。
根據起訴書指出,魯紀賢原為扯鈴教練,曾任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常務理事長。2020年間,他前往中國大陸洽談扯鈴商演活動時,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隨後透過中國籍人士田曦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中共資金至少570餘萬元。魯紀賢在台北市士林區承租房屋作為組織據點,開始發展情報網絡。
魯紀賢先後成功吸收7名退役或現役軍士官兵,包括已退役的林姿穎、林明慧、常德隆,以及現役下士李得勝、海巡下士馮世維(已退役)等人。他採取給付每人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或招待飲宴等方式,拉攏目標加入組織。這些人被利誘協助收集、提供軍中文件,如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等資料。另有11名軍士官兵遭魯紀賢吸收未遂。
檢調查出,郭書瑤弟弟郭伯廷及同案被告曾姿婷、趙亦偉等3人,提供名下銀行帳戶給魯紀賢收受報酬及中共資金,協助維持組織運作。他們還在組織據點協助相關業務,並領取報酬。
2023年7月,台北地檢署發動大規模搜索,同年11月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嫌起訴魯紀賢等6人。郭伯廷等3人則涉犯幫助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嫌被起訴。田曦涉及《銀行法》非法辦理銀行匯兌業務罪嫌被起訴。至於遭吸收的現役軍士官兵涉嫌洩密部分,檢方仍在另案偵辦中。
本案原由台北地院審理,但一度因法院認為案件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屬二審管轄的外患罪,而判決移轉管轄至高等法院。後來高院撤銷此判決並發回重審,最終由台北地院進行實質審判並作出今日判決。
此案再次凸顯台灣面臨的國安威脅,也顯示中共持續透過各種管道滲透台灣社會和軍事體系。司法機關對此類案件的嚴正處置,彰顯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然而,如何有效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仍是政府和社會各界需要持續關注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