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男大生「泡乾冰10小時」詐保!他害雙腿截肢判6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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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男大生「泡乾冰10小時」詐保!他害雙腿截肢判6年定讞

2025/06/20 11:54:5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近日,台灣高等法院對一起驚人的保險詐欺案作出最終判決。案件主謀廖建富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定讞,而甘願自殘的共犯張姓男子則獲判2年徒刑、緩刑2年確定。

據了解,廖建富與張姓男子是高中同學關係。兩人共謀詐取保險金,由張男扮演受害者角色。2023年1月26日,兩人購買乾冰後返回廖男住處。張男將雙腳赤足浸泡在裝滿乾冰的塑膠桶中,持續時間長達10多個小時。期間,廖男用束帶將張男固定在椅子上,並進行錄影、拍照。

1月28日凌晨,廖男將受傷的張男送醫。醫院診斷結果顯示,張男雙側小腿以下出現4度凍傷,併發腔室症候群、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及橫紋肌溶解症等多種併發症。儘管進行了住院治療,張男的雙下肢功能仍完全喪失,最終不得不進行截肢手術。

兩人隨後向5家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聲稱張男是因夜間騎車遭受凍傷。他們企圖詐取總額高達4126萬元的保險金。然而,僅有一家保險公司誤信被騙,支付了23萬餘元。其餘4家保險公司察覺異常,拒絕理賠並向刑事局報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廖男承認犯罪事實。法官依「傷害成重傷罪」及5項「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廖男6年有期徒刑。廖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質疑為何張男獲輕判緩刑而自己卻被重判6年。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廖男是本案的主導者,且張男在自殘過程中遭受巨大痛苦,造成不可挽回的肢體殘缺。此外,張男事後與3家保險公司達成和解,而廖男則未與任何保險公司和解。考慮到兩人的犯罪情節和犯後態度差異明顯,高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廖男的上訴。

這起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突顯了一些人為了金錢不惜鋌而走險,甚至不惜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極端行為。同時,也凸顯了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應更加謹慎,以防範類似的詐保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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