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欠債!24歲男生日慘遭虐殺 4惡徒電擊、針刺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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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欠債!24歲男生日慘遭虐殺 4惡徒電擊、針刺酷刑

2025/04/29 11:26:46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一名24歲李姓男子在自己生日當天,與23歲嘉義男子曾仁宏約在台南市新營區一處民宅談判20萬元債務糾紛。曾仁宏帶同張峻嘉、黃信雄、李家瑞3名友人到場,原本的談判卻演變成一場慘烈的虐殺案件。

當晚談判過程中,曾仁宏等4人對李男心生不滿,於凌晨2時許開始對李男施暴。4人分持棍棒、刺青針毆打、刺擊李男的雙手雙腳、肩膀、臀部及口部等多處部位。其中,曾仁宏還使用電擊棒電擊李男,而李家瑞更是外出購買家用電源延長線,將其拆解後在李男身上形成通路,接上室內插座進行電擊。

這場漫長的酷刑持續了數小時,導致李男全身多處瘀傷、挫裂傷與燒灼傷。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李男身上傷勢包括頭皮下出血、右腰部中空瘀傷、右肩背部中空瘀傷、腋窩背側密集中空瘀傷、右肩胛背側中空瘀傷、右腰背側瘀傷,以及左右臀部密集瘀傷等。

期間,李男曾3次以電話用虛弱的聲音向友人求救,抱持著一絲獲救希望,但最終仍遭到曾等人無情踐踏。直到清晨5時許,4人見李男狀況不對,才由曾仁宏開車將他送往醫院。然而,李男因多發性鈍傷及電擊,導致電流通過心臟傳導系統,引發心因性休克不治身亡。

案發後,新營警方接獲線報前往醫院調查,隨後擴大追查出曾仁宏等4人涉案情節。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院組成國民法官庭進行審理。

台南地院28日宣判結果出爐。法院認定4人為傷害致死罪共同正犯,其中曾仁宏與張峻嘉均為累犯,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信雄則被判處14年6個月有期徒刑,李家瑞判處14年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被告們在案發後互相掩護,意圖逃避司法責任,且未曾向被害人家屬表達真誠歉意或尋求和解。特別是曾仁宏,雖符合自首條件,但其目的是為掩蓋真相、誤導偵查方向,對事實釐清毫無幫助,因此不予減輕刑度。

本案不僅造成一條年輕生命的逝去,更讓被害人家屬承受巨大傷痛。法院表示,被害人在生日當天慘遭殺害,往後每年的生日都將成為家屬心中永遠無法彌補的傷痛。

目前,台南地院已裁定4名被告自5月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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