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街友吵架「7拳爆頭」殺人!遭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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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街友吵架「7拳爆頭」殺人!遭重判無期徒刑

2025/04/03 12:05:1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圖:Freepik

基隆35歲蔡姓街友2024年跟60歲謝姓街友吵架,盛怒之下竟在1分鐘內朝謝男頭部狂砸7拳,導致謝男死亡,被檢警依殺人罪起訴。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近日審理,認為蔡男殺人手段殘忍,犯後亦無悔意,長期飲酒卻未積極克制,放任自己沉淪酒癮,為社會之不定時炸彈,審酌後判處蔡男無期徒刑。

當時35歲蔡姓男子與60歲謝姓男子因細故發生口角,蔡男一時盛怒,在短短1分鐘內朝謝男頭部連續重擊7拳,導致謝男當場倒地不起。目擊民眾見狀立即報警,但謝男最終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不幸身亡。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但蔡男已經離開。警消立即將謝男送醫急救,但終究回天乏術。警方隨後循線逮捕蔡男,他供稱是因為謝男一直嗆他、辱罵他,才會動手毆打對方。警方依殺人罪將蔡男移送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在法庭上,蔡男承認傷害致死,但否認主觀上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他聲稱行為前有飲酒,且曾罹患精神疾病。然而,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經過審理後,認定蔡男行為時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所影響。

合議庭指出,蔡男明知頭部是人體重要器官所在,屬於身體要害且極為脆弱。若遭重擊,極易造成他人生命及身體嚴重危害,甚至發生死亡結果。蔡男竟仍基於縱使他人遭其拳頭重擊而死亡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在短時間內連續重擊被害人頭部。

法官表示,蔡男的行為符合刑法殺人罪要件,有現場監視器影像、相驗屍體證明書、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等證據可證。合議庭認為,蔡男僅因細故就出拳殺人,手段殘忍,犯後亦無悔意,也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

此外,法院審酌蔡男平日素行不佳,有酒駕、失火等違法行為紀錄,顯然對法律規範具備藐視、輕忽之態度。蔡男長期飲酒卻未積極克制,放任自己沉淪酒癮,被認為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基於上述理由,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合議庭依殺人罪判處蔡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這是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首次對殺人案件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案判決可上訴,若被告不服判決結果,可於法定期間內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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