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友劈腿!19歲憲兵竟掐死她還辱屍 遭重判無期徒刑
2025/03/11 10:52:30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新北市泰山區發生了一起令人震驚的軍中情殺案,去年5月,19歲許姓志願役憲兵因懷疑同為憲兵的劉姓女友劈腿,在劉女家中將其掐死,隨後又兩度姦屍,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許男與劉女皆為19歲,兩人自高中時期便相識,畢業後相繼加入軍旅,簽下志願役並被分發到同一單位服役。然而,隨著時間推移,劉女認為許男控制欲過強,兩人經常為此爭吵。最終,劉女決定在2024年5月16日提出分手。
許男無法接受分手的事實,懷疑劉女已有新歡。於是在2024年5月17日晚間,他持劉女住處鑰匙闖入其家中,試圖挽回感情。雙方在劉女房間內發生激烈爭吵,到了隔天上午9時許,許男情緒失控,徒手將劉女掐死,更兩度性侵遺體。
由於劉女與家人同住,當日她原本要與家人出門。劉女姊姊見她未走出房門起疑,數次敲門呼喚無果。許男為掩蓋犯罪事實,假冒劉女身份用手機傳送訊息給劉女姊姊,製造劉女仍活著的假象。然而,劉女姊姊最終進入房間,發現妹妹已經死亡,全身赤裸,躺在床上。許男見事跡敗露,情緒失控,持刀自殘,但被劉女弟弟制止並報警。
新北地檢署在2024年8月14日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現役軍人殺人罪、損壞污辱屍體罪及偽造準私文書罪將許男起訴。案件由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於本月6日宣判。法院認為,許男因無法接受分手而情緒失控,惡性重大,並且給被害人家屬帶來永不可磨滅的心靈創傷。
最終,新北地院判處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因損壞、污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各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本案可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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