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班日不得強制用特休假 多職缺強調「不用補班」徵才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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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班日不得強制用特休假 多職缺強調「不用補班」徵才留才

2025/02/08 14:48:23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今年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後,2月8日(週六)將迎來唯一一個補班日。勞動部提醒雇主,若認為員工不需要在補班日上班,可以放勞工假,但不得強迫員工請特休,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雇主若要挪移工作日達到補班效果,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運用彈性工時調整。他舉例,過去曾有銀行因未經工會同意就要求員工補班,且未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而遭罰。

對於剛轉職的勞工,黃維琛建議雇主在談報到時就應考慮補班日情況,與新進勞工協商清楚,必要時可調整報到日以避免爭議。

針對補班日常見問題,104人力銀行整理出三大QA:

  1. 雇主不可強迫員工在補班日使用特休或補休。特休和補休屬於勞工權益,應由勞工自主安排。
  2. 雇主不得以業務繁忙為由拒絕員工請特休。除非有急迫需求且已與勞工協商,或休假會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否則不得拒絕。
  3. 補班日如需照顧家中小孩,可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年以7天為限,雇主不得拒絕但無薪。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企業為吸引人才,開始提供「不用補班」的特色福利。104人力銀行數據顯示,近一個月內有3.2萬個職缺標註「不用補班」,其中53%集中在電子資訊、軟體和半導體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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