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實支實付醫療險附約 富邦人壽:住院及門診都理賠!
2024/10/31 09:28:00文/資深記者 李錦奇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口服標靶、門診化療或放療的癌症治療已不再需要住院,然而現行多數醫療險仍以住院為給付條件,造成病患沉重的醫療負擔,或為符合給付條件而住院的醫療資源浪費,引發討論。為此,富邦人壽推出「富邦人壽愛實在一年期防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愛實在附約),與時俱進將癌症門診實支實付,納入保障範圍,解決過去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非住院診療」的保障缺口,滿足癌症病友對於高端醫療的需求,享有更好醫療品質。
以2023年國人癌症好發率前三名的大腸癌、肺癌及乳癌為例,如採用新式標靶藥物治療,每年恐花費50~200萬元不等,新式放射治療如質子、重粒子治療也要60~140萬元,免疫療法更高達200~400萬元,對於病患來說,是一筆龐大的負擔支出。
富邦人壽財務精算處執行副總董采苓表示,「愛實在」設計有兩大創新亮點,第一、專屬癌症實支實付保單,提供高額實支實付,更能補貼癌症治療費用,不同於市售癌症險的定額給付;第二、將癌症門診實支實付也納入保障範圍,針對癌症治療,只要超過自負額,並在限額範圍內的醫療支出,皆可申請理賠,符合不住院診療的癌症高端醫療保障需求。
富邦人壽指出,「愛實在附約」是一張癌症醫療費用實支實付保單,投保年齡從0歲至70歲,一年期非保證續保商品,保障最高到80歲,提供3種計劃別,保戶可以依照自身需求彈性規劃,商品具三大特色:
一、新增「癌症門診」實支給付,讓癌症住院及門診醫療都能理賠
根據台灣癌症基金會「2023台灣癌症家庭照護負擔大調查」顯示,癌友自費醫療比率達64%,約66%自費藥物負擔在30萬元以上、甚至有約25%超過百萬。早期醫療治療以住院醫療為主,近年來新式標靶藥物治療、放射線治療、細胞療法等精準治療,不一定需要住院診療,且對大多數民眾來說,自費醫療項目往往造成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來源常成為拖垮家庭經濟的來源之一。
「愛實在附約」除提供癌症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更特別設計「癌症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實支實付)」之給付項目,將門診診療所支出的相關醫療費用納入保障,保險範圍除列舉項目,概括「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癌症門診及急診醫療費用」,真正解決「不住院診療」的癌症醫療需求及「住院必要性」的理賠爭議。
二、雙重設計「癌症實支實付」+「自負額」,拉高醫療險額度
富邦人壽指出,「愛實在附約」特別採自負額設計,讓民眾用相對便宜的保費,就可銜接既有實支實付保單,補強現在實支實付因限額不夠用的缺口,與防癌險保障不足的問題,提升癌症醫療費用保險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該商品採一年期附約形式,可彈性附加,也就是說,要先投保主保險契約,像是醫療險、重大傷病險,才能附加投保這張保單;如果主契約停止效力時,該附約效力也會同時停止。
三、三種計劃自由選,「癌症實支補充包」涵蓋更廣,擴充既有癌症保障
該商品提供三種計劃別(如上表),超過自負額門檻且在限額範圍內即可申請理賠,也就是說各計劃別的每次「最高給付上限」為「限額扣除自負額」的金額,以計劃別1為例,癌症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自負額10萬元,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30萬元,最高每次可理賠額度為20萬元。
顯見它是一張癌症補強型保單,運用補充包概念,協助客戶將癌症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保險金,分別提升額度從20萬到40萬元,最高每年理賠額度從300萬到500萬元。
「自負額」簡單來說,先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超過自負額部分即可申請保險理賠,並以保障額度為上限,因此保戶可檢視依照自身原有實支實付保單或其他醫療險的給付項目及給付限額規劃,自負額若能選擇無縫銜接原有的額度上限,就可避免保障重疊,或是保障額度缺口而需要自行負擔的情形。
以30歲富先生為例,過去曾投保富邦人壽以健保重大傷病證明為依據的重大傷病險主約,他在原保單附加「愛實在附約」計劃別1的方案(即每次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自負額分別為10萬元,保險金限額分別為30萬元,醫療費用在超過自負額且在限額範圍內可申請理賠,最高每次理賠額度為20萬),第一年年繳保費935元,第二年1247元,就可強化防癌保障。
富邦人壽說,「愛實在附約」適合三大族群:(1)青壯族,因應罹癌年輕化,花小錢轉嫁大風險,未雨綢繆以提升癌症治療效能;(2)家中經濟支柱,已有基礎防癌保障,階段性加強罹癌風險進階防護罩;(3)補強癌症保障族,已有實支實付醫療險,規劃自負額型實支強化癌症高端治療保障。
富邦人壽提醒,隨著癌症新式檢測與療法推陳出新,癌症已從不治之症逐漸成為慢性病,但在面臨「高發生率」、「高端化治療」、「高醫療費用」的三高風險,補強健保缺口,自費醫療儼然已成趨勢,民眾應定期檢視防癌保單是否足夠,讓保障跟上醫療科技一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