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童遭當街強拉侵犯! 中度身心障礙男:只想交朋友
2024/10/29 11:18:18文/品觀點綜合編輯一名9歲女童27日在桃園龜山區獨自在騎樓等同學時,一名18歲男子林姓嫌犯突然跨過機車,一把抱住女童,並伸手亂摸。女童奮力掙扎、大喊「救我」長達27秒之久,然而儘管當時騎樓上人來人往,馬路上也有車輛經過,卻無人伸出援手。所幸,一名正在家門口掃地的運將阿北聞聲趕到,喝斥嫌犯,才讓女童得以脫困。
母親說,女兒表示當時男子先向她走去,揮手示意她過去,第一次女兒沒過去,但第二次男子很兇地叫她過去,礙於他身材高大又害怕,女兒只好聽話乖乖過去,照他指示做了一些行為,之後越來越奇怪才試圖逃跑。
附近居民多半表示不認識男嫌,也沒有見過他在龜山一帶鬧事。女童母親則表示,當下得知嫌犯有身障手冊心都碎了,因為她知道法律多半會保護這類人士,「我不下架那個影片就是要提醒其他人」,尤其大家都不知道嫌犯下一步會做什麼,無法立即制裁、小朋友心理陰影也過不去,未來為了女兒安危,她也從只有放學接送改成上下學都接送。
事發後,女童的母親將監視器畫面PO上網路,引發社會輿論。警方在取得拘票後,於28日將林姓嫌犯逮捕到案,並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據了解,該名嫌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犯案後聲稱「只是想和女童交朋友」,但檢方認定其涉嫌違反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女童實施強制性交未遂,並涉及同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的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認為林嫌犯無串證之虞,且有反覆實施之虞,遂裁定羈押,但不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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