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未盡管領責任引起傷狗糾紛 依動保法及動傳條例 4人遭罰近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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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未盡管領責任引起傷狗糾紛 依動保法及動傳條例 4人遭罰近28萬

2024/09/25 17:23:19文/記者 賴君欣
飼主未盡管領責任引起傷狗糾紛  依動保法及動傳條例 4人遭罰近28萬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簡稱家畜所)去年底接獲通報,處理了一起犬隻被攻擊事件。大林鎮一名周姓女子的犬隻遭簡姓兄弟持鐵棍與玩具槍攻擊受傷。經調查,周姓女子長期未善盡飼主責任,放任犬隻追咬簡姓兄弟的家人,導致簡姓兄弟氣憤之下攻擊犬隻。經追查發現,周姓女子以及簡姓兄弟和其配偶均未按照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規定,為飼養的犬隻植入寵物晶片、進行絕育或注射狂犬病疫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家畜所對這4位飼主分別進行處罰,共計罰款27萬9千元。

↑圖說:簡姓兄弟不堪常常被周女所飼養犬隻追咬,氣憤之下持鐵棍與玩具槍攻擊,造成犬隻輕傷。(圖片來源:嘉義縣家畜所提供)

家畜所指出,周姓女子飼養了7隻犬隻,未履行飼主責任,並放任犬隻在外遊蕩追咬路人,簡姓兄弟家人曾被多次追逐,甚至追咬幼兒,儘管屢次勸導,她依然不加以改善,最終導致這起衝突事件的發生。簡姓兄弟承認攻擊犬隻的行為,該行為是由於長期受到犬隻騷擾所引發。依據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法第30條亦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人伴同,違者亦可依動保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

由於本案周女確有疏縱犬隻,且管領的7犬隻皆無寵物登記資料、未予以絕育及未施打狂犬病,明顯違反動保法與動傳條例,遭開罰8.6萬。簡姓兄弟因故意攻擊犬隻造成傷害,依動保法分別開罰1.5萬;簡兄與簡弟配偶另依動保法分別再開罰8.6萬。因此報案人周女、簡兄、簡弟及其配偶分別被開罰8.6萬、9.8萬、1.5萬與8萬,總計27.9萬元。

↑圖說:飼主應善盡管領責任,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圖片來源:嘉義縣家畜所提供)

嘉義縣家畜所所長林珮如表示,今年初六腳鄉也有民眾不滿鄰居犬隻長期吠叫噪音,憤而持BB槍攻擊案件,雖依動保法開罰1.5萬,但追究乃飼主未善盡管領責任,且分析警察局提供民眾因「動物竄出」報案案件內容,與嘉義縣精準捕抓通報案件處置內容,發現追車咬人、造成環境糟亂與噪音等肇事犬隻7成以上有主人,其中餵養造成犬隻群聚肇事比例佔7成5,顯示民眾缺乏動保意識,請飼主務必管領好,家畜所將持續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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