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帶長槍到中興大學!師生嚇壞 下場慘了
2025/04/25 11:32:07文/品觀點綜合編輯
一名台中楊姓男大生,今年3月底帶「玩具長槍」到中興大學綜合教學大樓中庭把玩,因外型類似真槍,有人嚇到報警;警方獲報到場,查扣該把長槍,並依法函送。
當時警方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發現一名23歲楊姓男子正在校園內把玩一把外型酷似真槍的玩具長槍。
警方到場後立即對楊男進行盤查。楊男表示自己是另一所大學的學生,來中興大學是為了找朋友,並打算等朋友下課後一同前往夜市射氣球,因此才攜帶玩具槍。然而,這樣的解釋並未獲得警方採信。
經查,楊男不僅攜帶玩具長槍,身上還有彈匣1個、填彈器1個、瓦斯罐2瓶和BB彈1罐等配備。警方認為楊男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進入校園,有危害社會安全之虞,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將其逮捕並移送台中地方法院審理。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監視器畫面和照片等證據均可證實楊男的行為。法官指出,該玩具長槍外觀與真槍極為相似,一般人難以辨別真偽。楊男將其帶入人多的大學校園,並當眾取出把玩,造成在場師生的恐慌,行為顯然不當且具有危險性。
然而,法院也考慮到楊男是大學生,家境小康且無前科,在警詢時也承認錯誤並表現出良好態度。雖然其行為令人非議,但並未使用玩具槍做出其他違法行為。綜合考量後,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處楊男5000元罰鍰,並沒收扣案的玩具槍、彈匣、填彈器、瓦斯罐和BB彈。判決仍可抗告。
警方呼籲,民眾若有活動需要使用仿真道具或槍械模型,應謹慎評估使用及攜帶方式,並妥善收納。無正當理由攜帶與真槍外觀相似的玩具槍械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此事件也引發社會對校園安全的關注,提醒學校和相關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以維護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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